徒步课题 · 已结束

三姊桥-高华岭-松柏岭-吴家山-谭家园

汽车北站内川山坪车     10-13 07:40--10-13 16:00

18km     500m      20元     1L     1份

2018-10-13 07:30     12 / 12人 报名

登高
开题
75 次
参题:
69 次
徒步:
2538 km
骑行:
80 km
上升:
80911 m

休闲徒步路线,自带路餐1份,水1升,替换衣物。不探路,不钻刺蓬,无采摘计划,带身份证.零钱.公交卡。川山坪车7点40准点发车,迟到童鞋自行安排行程。

  一、公交出行部分:

  1、活动发起人所设计的本次路线和线路数据,一般都来自于估算或以前自己或他人的实际数据,活动发起人不保证本次活动可以准确无误地的将其还原。

  2、活动发起人不承诺本路线绝对不会发生意外的人身伤害和致命伤害。

  3、活动发起人已将所掌握的本次线路的重要信息体现在活动介绍内,报名者视同已经知晓。

  4、所有报名活动的成员都是在主动、自愿、自己决定的前提下参与活动。在活动中具有和活动发起人相同的权利和义务。

  5、请确认自己在体力条件、经济条件、风险承担能力等各方面都充分合适的前提下报名。

  6、所有报名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,所有报名者均视为同意上述条款。

  二、自驾游附加条款:

  凡活动涉及自驾部分的,需认可以下条款:

  1、活动中,车辆及驾驶服务为全体队员所共享。因此,活动途中意外发生交通事故给本人造成伤害的,除非经专业鉴定确定事故是因故意行为所致外,本人放弃对车主及驾驶员的损害赔偿请求;作为损害救济,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或本人人身伤损的,由保险公司按车损保险或驾乘座位保险赔付,并以此为限,本人不要求队友承担补充赔偿责任。

  2、 活动中,意外事故是因队员之外的第三者责任造成的,则由第三者负责对受损车辆及受害队员(包括本人)赔偿。同时,本人和其他队员有义务协助(包括协助调查、作证等)获得此种赔偿。

  3、自驾活动中,活动参与者交通成本的分摊行为,不能成为发生交通事故时向车主或者驾驶员索赔的附加依据。

  三、所有报名者均视为同意上述条款。

报名列表
序号 用户 联系电话 状态 报名时间
1 登高 138****8208 已参加 10-11 13:31 
2 秀秀 137****2252 已参加 10-11 13:35 
3 天天 136****6605 已参加 10-11 14:00 
4 萍萍 186****1188 已参加 10-11 14:08 
5 游人 137****3868 已参加 10-11 14:19 
6 丁香 139****6084 已参加 10-11 14:27 
7 666666 139****9781 已参加 10-11 14:41 
8 皓月 136****5777 已参加 10-11 14:52 
9 苏娅 139****0569 已参加 10-11 15:10 
10 强铭 177****0116 已参加 10-11 21:31 
11 烨子 185****8123 已参加 10-12 10:14 
12 雨爱秧田草 133****1202 已参加 10-12 21:11 
雨爱秧田草 18-10-14 21:12

最新评论

小胖子 评论于 18-10-11 14:42 

带上刀 上高华亭的路修一修 下山棍子开路 都成草地了 看我们中秋走过的痕迹还在不

芭蕉雨 评论于 18-10-12 18:02 

刚才接到公司电话,明天9点30开会,只好退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