徒步课题 · 已结束

梅园中学 九峰山 梅园中学

汽车北站对面的公交站     04-02 07:50--04-02 14:50

13km     300m      8元     1L     1份

2023-04-02 07:45     10 / 10人 报名

小胖子
开题
254 次
参题:
23 次
徒步:
4349 km
骑行:
24 km
上升:
113250 m

雨中徒步  带好雨具


w105的时间不好琢磨     北站到丁字镇大概40分钟左右     我们准备在丁字镇办事处公交站换乘九点发出的w118     然后坐到梅园中学     回程预备坐三点的班次     但愿车次信息是准确的

  一、公交出行部分:

  1、活动发起人所设计的本次路线和线路数据,一般都来自于估算或以前自己或他人的实际数据,活动发起人不保证本次活动可以准确无误地的将其还原。

  2、活动发起人不承诺本路线绝对不会发生意外的人身伤害和致命伤害。

  3、活动发起人已将所掌握的本次线路的重要信息体现在活动介绍内,报名者视同已经知晓。

  4、所有报名活动的成员都是在主动、自愿、自己决定的前提下参与活动。在活动中具有和活动发起人相同的权利和义务。

  5、请确认自己在体力条件、经济条件、风险承担能力等各方面都充分合适的前提下报名。

  6、所有报名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,所有报名者均视为同意上述条款。

  二、自驾游附加条款:

  凡活动涉及自驾部分的,需认可以下条款:

  1、活动中,车辆及驾驶服务为全体队员所共享。因此,活动途中意外发生交通事故给本人造成伤害的,除非经专业鉴定确定事故是因故意行为所致外,本人放弃对车主及驾驶员的损害赔偿请求;作为损害救济,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或本人人身伤损的,由保险公司按车损保险或驾乘座位保险赔付,并以此为限,本人不要求队友承担补充赔偿责任。

  2、 活动中,意外事故是因队员之外的第三者责任造成的,则由第三者负责对受损车辆及受害队员(包括本人)赔偿。同时,本人和其他队员有义务协助(包括协助调查、作证等)获得此种赔偿。

  3、自驾活动中,活动参与者交通成本的分摊行为,不能成为发生交通事故时向车主或者驾驶员索赔的附加依据。

  三、所有报名者均视为同意上述条款。

报名列表
序号 用户 联系电话 状态 报名时间
1 小胖子 159****8117 已参加 03-30 23:20 
2 牛牛 131****9936 已参加 03-31 15:26 
3 阿希叶 159****0227 已参加 03-31 16:18 
4 来来往往 130****8038 已参加 03-31 22:13 
5 跟随 177****0226 已参加 04-01 10:11 
6 凯森 130****5754 已参加 04-01 10:56 
7 阿莲 135****6106 已参加 04-01 11:32 
8 非翡 136****6504 已参加 04-01 12:04 
9 雄哥 158****2769 已参加 04-01 12:04 
10 静水 152****0563 已参加 04-02 06:28 
小胖子 23-04-02 23:18

最新评论

非翡 评论于 23-04-01 21:22 

我们开车大概8点15分左右到丁字镇,想顺车的可以在芙蓉路上的十字路口等我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