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.24注定是个值得纪念的日子,抗美援朝志愿军参战的日子,而它的指挥者正是我们敬爱的彭老总,有幸有机会去拜谒一下也是不错的选择。
初步定在23日,侯家塘立交桥下有前往湘潭西站的公交,湘潭西换乘去往乌石的中巴,当然,有大好人友情提供车辆自驾的话也是不错的选择,留给我们参观游览爬山的时间就比较富裕,当然喽,晚上能邀约到悟明一起喝个小酒啥的就更美了。
友情提示,要带好身份证,路餐一份,零钱若干,能提供车辆者请予以明示,谢谢
集合地点改为南郊公园附近
一、公交出行部分:
1、活动发起人所设计的本次路线和线路数据,一般都来自于估算或以前自己或他人的实际数据,活动发起人不保证本次活动可以准确无误地的将其还原。
2、活动发起人不承诺本路线绝对不会发生意外的人身伤害和致命伤害。
3、活动发起人已将所掌握的本次线路的重要信息体现在活动介绍内,报名者视同已经知晓。
4、所有报名活动的成员都是在主动、自愿、自己决定的前提下参与活动。在活动中具有和活动发起人相同的权利和义务。
5、请确认自己在体力条件、经济条件、风险承担能力等各方面都充分合适的前提下报名。
6、所有报名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,所有报名者均视为同意上述条款。
二、自驾游附加条款:
凡活动涉及自驾部分的,需认可以下条款:
1、活动中,车辆及驾驶服务为全体队员所共享。因此,活动途中意外发生交通事故给本人造成伤害的,除非经专业鉴定确定事故是因故意行为所致外,本人放弃对车主及驾驶员的损害赔偿请求;作为损害救济,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或本人人身伤损的,由保险公司按车损保险或驾乘座位保险赔付,并以此为限,本人不要求队友承担补充赔偿责任。
2、 活动中,意外事故是因队员之外的第三者责任造成的,则由第三者负责对受损车辆及受害队员(包括本人)赔偿。同时,本人和其他队员有义务协助(包括协助调查、作证等)获得此种赔偿。
3、自驾活动中,活动参与者交通成本的分摊行为,不能成为发生交通事故时向车主或者驾驶员索赔的附加依据。
三、所有报名者均视为同意上述条款。
序号 | 用户 | 联系电话 | 状态 | 报名时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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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 撒哈拉渔夫 | 139****4059 | 已参加 | 10-21 23:01 |
2 | 雨雯 | 138****1020 | 已参加 | 10-22 07:26 |
3 | 香香 | 159****5383 | 已参加 | 10-22 07:30 |
4 | 烨子 | 185****8123 | 已参加 | 10-22 07:31 |
5 | 金色 | 186****2852 | 已参加 | 10-22 08:57 |
6 | 山雀 | 130****3678 | 已参加 | 10-22 11:38 |
7 | 芭蕉雨 | 137****2276 | 已参加 | 10-22 13:44 |
8 | 豆儿 | 139****9794 | 已参加 | 10-22 18:27 |
我的电话13975899793
听海 评论于 18-10-21 23:13
好课题精支。